儿童用户隐私保护政策

【地鼠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鼠洞】”或“我们”,深知儿童(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下同)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希望通过《儿童用户隐私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向监护人和儿童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储存、分享、转让和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在使用我们的各项产品和服务前,请儿童、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政策,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的条款应重点阅读,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全部条款后再开始使用。  
请监护人知悉:
如果您是儿童用户的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政策。我们将根据本政策采取特殊措施保护我们获得的您孩子的个人信息,请帮助我们保护您孩子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要求他们在您的监护下共同阅读并接受本政策,且应在您的同意和指导下使用我们的服务、提交个人信息。
请儿童知悉:
如果你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你需要和你的监护人一起仔细阅读本声明,并在征得你的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如果您不同意本政策的内容,将可能导致我们的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服务效果,您应要求您监护的儿童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服务。您于线上点击同意本政策,或者您监护的儿童使用/继续使用服务、提交个人信息,都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包括更新版本)收集、使用、储存、分享、转让和披露您监护的儿童个人信息。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使用、储存、分享、转让和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当儿童使用任何我们的服务时,监护人同意接受本政策以及我们在该单项服务中发出的特定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类规则条款(如有,以下称“特定条款”)的保护,在此情况下特定条款与本政策条款同时对监护人和儿童产生效力。如特定条款与本政策条款存在同类条款的不一致约定,则在特定条款约束范围内应以特定条款为准。如我们提供的某一单项服务不适用本政策的,该服务中会以适当方式明示排除适用本政策。在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方面,本政策与《隐私政策》正文存在不一致的,本政策优先适用,如本政策中未提及的,则以《隐私政策》为准。
 
目录
一、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二、儿童个人信息的分享
三、儿童个人信息的储存与保护
四、儿童个人信息的管理
五、本政策的修订
六、联系方式
 
一、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我们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与责任,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在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后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一)征得同意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1. 在部分单项服务中,我们可能会要求用户填写个人生日信息或根据用户填写的身份信息,识别该用户是否为儿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获得监护人同意之后才允许儿童继续使用相关服务。
2. 当我们识别出用户为儿童时,我们可能会收集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并联系监护人以验证其与儿童的监护关系。在某些涉及交易的产品或服务中,我们可能会要求收集和绑定您的银行卡相关信息,以便您知悉和管理儿童用户的交易行为。如产品或服务涉及到上传头像等功能,我们强烈建议您指导儿童在使用我们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不要上传真实的本人肖像照片信息。
3. 在儿童使用服务过程中,我们可能还会收集和使用儿童的其他个人信息,具体请查阅《隐私政策》章节进行详细了解。
如我们需要超出上述范围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将再次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二)征得同意的例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收集儿童的信息无需征得儿童和/或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2.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3. 出于维护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监护人本人同意的;
4. 所收集的信息是儿童或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5.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6. 根据监护人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7. 用于维护我们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故障;
8. 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留存处理信息且无法识别所留存处理的信息属于儿童个人信息的;
9. 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儿童个人敏感信息的提示
由儿童或监护人提供或我们收集的儿童信息中,可能包含儿童的个人敏感信息,例如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包括面部识别特征、声纹等)、银行账号、通信记录和内容、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请监护人和儿童谨慎并留意儿童个人敏感信息,在未征得监护人单独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将不会收集、储存、处理儿童相关个人敏感信息。
 
二、儿童个人信息的分享
(一)我们可能分享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形
1. 一般情况下,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分享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仅在监护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才可能与第三方分享儿童的个人信息。
2. 我们会将儿童的部分个人信息(如儿童用户名、帐号、密码,以及该儿童用户在我们某些产品和服务中的交易内容等)与监护人进行分享,监护人可以访问和管理相关个人信息。
3. 仅为实现外部处理的目的,我们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伙伴分享您的信息,以实现我们服务的部分功能。如我们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我们会对受委托方及委托行为等进行安全评估,签署委托协议,要求受委托方的处理行为不得超出我们的授权范围,并且我们将进行安全评估并采用加密、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等手段保障您和儿童的信息安全。我们委托第三方处理儿童个人信息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1)向儿童提供我们的服务;
(2)实现本政策第一条所述目的;
(3)履行我们在《隐私政策》和本政策中的义务和行使我们的权利。
(二)分享事先征得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分享、转让、披露儿童的信息无需事先征得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司法或行政执法有关的;
4. 出于维护儿童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监护人同意的;
5. 儿童或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
6.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披露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监护人通知并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三、儿童个人信息的储存与保护
我们会采取加密等技术措施存储儿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我们存储儿童个人信息,不会超过实现其收集、使用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如我们终止服务或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活动,同时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前向监护人通知,并在终止服务或运营后对儿童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请监护人和儿童务必妥善保管好帐号、密码及其他身份要素。儿童在使用服务时,我们会通过帐号、密码及及其他身份要素来识别其身份。一旦监护人和儿童泄露了前述信息,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对自身产生不利影响。如监护人和儿童发现帐号、密码及/或其他身份要素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立即和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请查阅《隐私政策》“信息的存储”章节,详细了解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四、儿童个人信息的管理
(一)访问、更新及删除
在儿童使用服务期间,为了您和儿童可以更加便捷地访问、更正、删除相关个人信息,我们在产品设计中为您提供了相应的操作设置和指引,您也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反馈您的相关需求。在访问、更正、删除前述信息或申请注销帐号时,我们可能会要求监护人和/或儿童进行身份验证,以便在完成身份验证和问题核实后及时响应您的需求。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收到问题、意见或建议,并验证监护人和/或儿童身份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请监护人及儿童知悉,因您可能未通过【】注册游戏账户,其个人信息并未交于我们收集及储存。在您提交信息更正及注销需求后,我们会协助您明确其信息归属,并告知您信息更正及注销的途径协助达成您的需求。
(二)改变授权同意的范围
监护人和儿童可以通过删除信息、关闭设备功能等方式改变其授权我们继续收集信息的范围或撤回其授权。
当您撤回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授权所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信息。
 (三)儿童何时可以自己管理帐号
被监护儿童年满14周岁后,有权自行管理其帐号。如果儿童用户选择自行管理其帐号,您将无法继续访问或控制其帐号。当被监护儿童有权自行管理帐号时,我们会通知您和被监护儿童。
 
五、本政策的修订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服务情况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适时修改本政策的条款,该等修改构成本政策的一部分。如该等更新造成监护人和儿童在本政策下权利的实质减少或重大变更,我们将在本政策生效前通过网站公告、推送通知、弹窗提示或其他方式来通知,监护人如果不同意该等变更,可以选择要求儿童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如儿童仍然继续使用服务的,即表示监护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受经修订的本政策的约束。
 
六、联系方式
我们设有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并指定了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将严格按照本政策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如监护人和儿童有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或对本政策的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可发送邮件至【15852504905@163.com】或写信至以下地址: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勤新科技创业园108-8号】
邮编:【214063】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收到问题、意见或建议,并验证监护人和/或儿童身份后的十五天内予以回复。